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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文翻譯

我持有馬來西亞的駕照,要換成臺灣駕照,要翻譯嗎?

大家好:我現在持有馬來西亞駕照

回臺灣度假時要換成臺灣駕照以方便開車

(以前沒有臺灣汽車駕照)

駕照上的文字是馬來文

換照時需要先翻譯成英文嗎?還需要甚麼地方辦事處的認證嗎?麻煩達人們釋疑

謝謝
根據大大所述

大大應該是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的人士

所以是可以換領我國駕照的。

請詳閱以下內容:外國駕照換領本國駕照《非中華民國國民者得依平等互惠原則辦理。

》 應備證件:《須於入境之翌日起1年內辦理》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A.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

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

B.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

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C.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1年以上之居留證明或有效期間1年以上之入出境證件

但自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起

應檢附1年以上之居留證明辦理。

2.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

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護照正本及影本。

4.正式有效期限內之外國駕照正本及影本 (須申請驗證)。

5.經體檢合格之汽(機)車駕駛執照申請書。

收費:規費:駕駛執照規費新台幣200元。

注意事項:1.駕駛執照為英文以外之外文者

應附中文譯本

並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國內公證人驗證。

2.大陸地區所發駕駛證

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大陸地區人民並應經筆試合格後

方得換領我國駕照。

3.香港或澳門所發駕駛執照

應經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4.其他國家或地區所發駕駛執照

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

或經外國駐華使領館、經外國政府或地區授權並經我國外交部同意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之外國駐華機構之驗證。

5.依據交通部函示規定

持有互惠國政府所發有效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換發我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之處理原則為:「若其持有之駕駛執照核發國對機器腳踏車未依排氣量或馬力數分級

則同意依前開規則規定得以換領我國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

但如同時檢具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32小時之駕駛訓練證明者

則同意其得以換領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

」P.S. 大大你的駕照若為大貨車、大客車或聯結車駕照

可以換回臺灣同等級的駕照。

參考資料 監理處 我已經擁有大客車、大型重型機車和中 港 澳 台駕照的人士 辦理多國駕照互換的經驗
台灣與馬來西亞並無簽署互相承認駕照之公約所以只能有用兩種途徑一 先再馬國境內轉換成國際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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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masp105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